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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一、怀孕妇女犯罪能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怀孕妇女犯罪能采取强制措施。不造成社会危害的,可以采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情况: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赡养人;
    4、因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更适合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袭警能取保候审吗
    袭警构成犯罪,如果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三、监视居住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监视居住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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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2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