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抚养费给少了怎样起诉 |
释义 | 向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起诉时,未成年子女作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作为原告的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原告实施诉讼行为。起诉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明以及有关证据材料。并且要求给付抚养费的诉讼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要原告的请求权存在,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认为抚养费过少,可以主张增加抚养费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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