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是否能查封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 |
释义 | 网签备案并非物权预告登记,而是行政强制性行为,不具有物权预告登记的公示效力。网签备案与法院的财产查封完全不同,无法获得查封的效力。因此,当事人关于网签备案可视为法院查封的主张不应支持。 法律分析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的网签备案并非物权预告登记,而是行政强制性行为,实际上是商品房买卖的公示而非抵押担保的公示,并不具有物权预告登记的公示效力,当事人抗辩网签备案即为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作为政府部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公司等相关主体进行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网上备案登记行为,与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在保全或执行阶段对被保全人或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控制的查封行为从性质到效力完全不同,非经人民法院的法定程序,相关民事主体无法通过网签备案登记获得查封的效力。因此,当事人关于网签备案登记可视为法院查封的主张,不应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最高法执复90号 拓展延伸 法院是否有权对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进行查封? - 法律规定下,查封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对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进行查封。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的查封条件主要包括: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涉及民事纠纷等。查封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查、决定、公告等环节,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具体程序可根据不同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差异。查封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和执行。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网签备案并非物权预告登记,其性质与法院的查封行为完全不同。网签备案是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公司等主体进行预售管理的行为,并不具备法院查封的效力。因此,当事人不能将网签备案登记视为法院查封的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对商品房网签备案进行查封,且需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决定。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性质来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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