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被控罪名不属实,被告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辩护,同时法律规定了相关程序和法律权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被告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辩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权查阅案卷、证据材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人和辩护人对控辩意见,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对于无罪的被告人,应当立即撤销羁押、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同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被控罪名不属实,被告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辩护,并可以查阅案卷、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和辩论,同时如果最终被判无罪,应当撤销强制措施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