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住院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赔偿标准应根据事故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按照合理、公平、补偿性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有权获得依法应当支付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住院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损失扩大费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解释》第二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依法给予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住院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计算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五百七十五条:“因人身损害引起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赡养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家庭成员、直系血亲可以请求赔偿受害人死亡给予的支出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以及因死亡所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