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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应怎样处理
释义
    一、对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二、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施用于新罪的主刑执行期间。三、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也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罚。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怎么处理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的处理如下:一、对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二、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施用于新罪的主刑执行期间。三、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也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罚。
    管制期间剥夺政治权利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时间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后又犯罪怎么处理
    前罪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人民法院需要合并执行刑罚的,剥夺政治权利是需要计算相应的期限的。
    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于罪质较轻的犯罪或罪质严重但情节较轻的犯罪的,由刑法分则规定。如果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得予以适用。
    哪些犯罪会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渎职罪应如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行为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资格刑,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我国刑法对渎职犯罪没有直接规定可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同时,渎职犯罪的最高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结合刑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也排除了剥夺政治权利在该类犯罪中间接适用的可能。因此按照目前的立法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对渎职犯罪不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因犯渎职罪而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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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1 0: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