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从行为条件上来说,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需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即属于行为犯犯罪类型。从危害结果来说,危险驾驶罪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     危险驾驶罪的设定有以下两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     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