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做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公证的做法: 1、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 2、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证明和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 3、原房屋所有人有遗嘱的,应当提供原遗嘱; 4、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立的遗嘱; 5、继承人身份证件; 6、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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