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案件中陪审员是否有权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并没有规定陪审员有权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刑事案件审判组织形式为合议庭、审判员和陪审员制度。 第一百一十八条 合议庭主席应当领导合议庭成员进行案件审查、讨论、决定,保证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陪审员参加审判,对案件的审查、讨论、决定有同审判员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审判组织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证据确有错误的,可以责令重新收集、补充证据;审判组织在审判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开庭审理的,可以裁定重新开庭。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条 刑事案件审判组织形式为合议庭、审判员和陪审员制度。 第二百一十一条 陪审员参加审判,对案件的审查、讨论、决定有同审判员相等的权利和义务。陪审员对案件的审查、讨论、决定发生异议的,应当在经审判员许可后,提出书面的陈述和意见。陪审员不得自行或者要求他人调查取证,不得阅读本案未经审查的文件。 综上所述,职务犯罪案件中,陪审员没有权利要求重新审理案件,但可以在经审判员许可后提出书面的陈述和意见。审判组织在审判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开庭审理的,可以裁定重新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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