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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限怎么计算的
释义
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三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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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6 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