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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车上货物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车辆被扣车上货物应由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的,对于车辆所载货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核实所载货物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一、发生车祸怎么申请保险理赔哪些车祸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四)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本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二、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期间能不开车吗
    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期间不能开车,一旦发现将会按照无证处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三、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赔偿如下:
    1、应该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5、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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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15: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