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转租合同怎么签 |
释义 | 签订二次转租房屋合同时一般需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才能与他人协商一致签合同,转租合同的内容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名称、位置、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维修条款等。 一、租赁合同有什么必备内容 租赁合同的必备内容有: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无购房合同的房屋怎么出租 无购房合同的房屋可以凭房产证出租。出租房屋应当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入和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违约责任等条款。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三、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租赁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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