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患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赔偿? |
释义 | 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工伤职工在起诉前需经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仲裁等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劳动者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在实践中,对于工伤纠纷,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如果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纠纷,必须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进行诉讼,这是法定程序。只有在劳动仲裁后仍然不服或仲裁机构不受理时,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工伤认定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工伤法院起诉程序 我国将工伤待遇纠纷归为劳动争议范畴,如果双方之间就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的话,依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之后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任何一方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伤职工向法院起诉前,还要具体经过如下程序: 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首先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2、在被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工伤后,如果伤情较为严重,接下来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认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或停工留薪期; 3、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劳动者需先要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工伤赔偿待遇,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处理方式要分情况确定: 1、如果是因为向没有管辖权的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而不受理的,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果是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是由于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者超过仲裁时效而不被受理,则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起诉。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金,主动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者工伤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需要根据其伤残等级来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因此,劳动者在主动辞职前应该进行工伤认定后,经工伤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请求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因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结语 在工伤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之后走仲裁前置程序。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尝试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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