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户口后是不是随迁子女? |
释义 | 转户口后不是随迁子女。户口迁移步骤包括申请、同意迁入、迁出申请、开户籍证明、申请迁入、迁出办理、入户手续等。转户口后,子女不能被认定为随迁子女,其户口已经迁入教育地的,属于本地户口。 法律分析 转户口后不是随迁子女。 一、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转户口落户之后,其子女户口已经迁入教育地的,属于本地户口,不能认定其为随迁子女。 二、户口迁移步骤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拓展延伸 随迁子女的转户口政策有何变化? 随迁子女的转户口政策在近年来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最新的规定,随迁子女在转户口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父母必须是合法的随迁人员,拥有合法的居住证明和户口。其次,随迁子女必须年满18岁以下,且未婚。此外,他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转户口后,随迁子女将享受与当地户籍居民相同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转户口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结语 根据最新的规定,转户口后并不意味着自动成为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转户口后,子女户口已迁入教育地的,属于本地户口,不能认定为随迁子女。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一定步骤进行,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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