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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公款罪如何进行立案?
释义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及法律依据。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涉及挪用者及使用人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分析
    一、挪用公款罪怎么立案
    1、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1、挪用公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挪用金额巨大且不退还,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对于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情况,将从重处罚。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若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共谋或参与策划的,将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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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2 8: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