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根据《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第三、四条规定,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治疗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药品可用于长期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剂、抗菌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 医保慢性疾病怎么办理 慢性病证的办理需要本人的住院病历,一般是2年以内的。 首先要了解自己的疾病是不是属于慢性病的办理范围。如果属于范围内的,就去当地所在的医保部门去要慢性疾病申请单,申请单需要自己当时的主管医师填写,需要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以及所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一定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 有的地方还需要个人申请,申请通过以后,一起上交当地医保就可以。最后等待审核,审核过后,慢性病证就办下来了。 法律依据: 《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第三条 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第四条 治疗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药品可用于长期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剂、抗菌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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