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开慢性疾病用药的规定 |
释义 | 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根据《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第三、四条规定,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治疗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药品可用于长期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剂、抗菌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 医院用药在法律上有那些规定? 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 现行药品法的内容主要有总则,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药品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食品药品安全事关重大,本来就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高度关注的问题,可屡次发生的药品造假事件,也对我国的药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慢性疾病住院有没有二次报销 可以。慢性病的报销标准是:每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其可报销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总额上限3000元。可以随时结报,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一次。注意事项: 1、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 2、按照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要求提供与病种相关的疾病诊断证明和检查材料交至医院,由医院对参保人申报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和初审。材料齐全的,经医院汇总后,每月月初可以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3、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医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后,根据申报材料数量组织医疗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由经办机构确认结果并将通过的材料录入系统。 4、医保经办机构次月初将评审结果和未通过的材料按原途径反馈给各申报医院,由医院告知参保人审核结果。 法律依据 《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第三条 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长期处方管理规范》第四条 治疗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药品可用于长期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剂、抗菌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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