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一审官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出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出判决书。 二、刑事公诉官司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官司,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审结。自诉案件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会在五日以内出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在宣告后出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或者人民检察院。 三、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出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出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