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期间哪些情形下不告诉家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原则上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时可以不通知家属: 1、无法通知到其家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妨碍侦查的。 待有碍于侦查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家属。 刑事拘留后几种情况不告诉家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原则上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时可以不通知家属:1、无法通知到其家属;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妨碍侦查的。待有碍于侦查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家属。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告诉家属吗? 关于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告诉家属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告诉家属吗? 1、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告诉家属被刑事拘留会通知家人。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除外。 2、其他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拘留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在当代的社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而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要求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家属除非说没有办法通知或者是涉嫌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那么不适合通知的就会按照例外情况的不予通知。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 刑事拘留后家属做什么? 关于刑事拘留后家属做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拘留后家属做什么?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这样做: 第一正确认识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刑事诉讼法》里一共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拘留是其中一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一般会羁押在看守所。羁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防止毁灭或隐匿证据、串供、逃跑或者再次犯罪。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必须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羁押的场所、涉嫌的罪名等同时还应保留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 第三去看守所给亲人存钱存物。 被关进看守所的亲人一般都会产生悲伤无助的负面心理家属在这个时候给在看守所的亲人存些生活费、送点衣物是很重要的心理慰藉。存钱存物其实就是让亲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度紧张焦虑。需要注意的是:存物的时候注意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存钱每次一般不能超过2000元在看守所每周一般仅允许花200块钱用于购买日常所需且目前大部分的看守所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只让存钱不让存物日常用品都可以花钱在看守所里面买。 第四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不要盲目的相信关系谨防上当被骗。 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是请律师还是托熟人关系?现实中很多家属病急乱投医谁能承诺把人“捞”出来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多少骗子就盯着这样的家属最后被骗钱骗物不说还耽误了取保的最佳时机悔之晚矣。在遇到亲人被刑拘的情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亲人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最大程度争取到最好结果。 二、被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此时家属、无权到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的更别提了解详细案件情况。此时只有专业的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通信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通常刑事拘留37天后还没放人的大概率是被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了家属一般会在24小时以内收到办案机关的通知。收到通知后一定要委托律师及时了解案件所在诉讼程序看接下来是继续侦查还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外还需要律师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控制的一种行为在生活中大家常常会认为刑事处罚中包含了刑事拘留那么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下面大家就跟优律师的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刑事拘留是为了公安局取证暂时限制人事自由如果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就会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5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在我国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了吧希望优律师网站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优律师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拘留分为哪几种情形 拘留有三种分别是: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2、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关于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考验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2、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3、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若是要对于某一个犯罪嫌疑人适用缓刑的话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而我们国家《刑法》当中也明确的规定的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是不能够适用缓刑的比如说累犯或者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就不能够对此适用缓刑。这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相关内容:非法拘禁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只要其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非法拘禁罪缓刑的相关内容。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非法拘禁缓刑使用条件有哪些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1)、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因此确定犯罪人适用缓刑后是否会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首先必须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方面进行考察。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非法拘禁罪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家也要注意适用缓刑的不能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缓刑可以是在宣判的时候就适用也可以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适用。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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