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决书是能够依法执行离婚配偶的财产的。但仅限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案件中,才可以执行配偶财产。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执行中以判决书上的主体为被执行人,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执行离婚配偶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