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军队离婚财产分割制度
释义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与其他人相同,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夫妻双方可协商不均等分割。但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按夫妻婚姻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标准与其他人的财产分配标准是一样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当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不宜均等分割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注意对于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应当认定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对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法律规定是指针对军人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所制定的相关法律规范。根据我国法律,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或法院判决来进行。在协议方面,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比例。如果无法协商,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军人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涉及房产、存款、车辆、股票等财产的分割,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军人的军龄、服役地点等特殊因素。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军队的战斗力。
    结语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军队的战斗力。根据我国法律,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不均等分割。军人的个人财产如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而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得以解决,确保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6 14: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