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合同到期后,续租有两种方式:1、在租房期满时,如果出租人没有异议,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2、如果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而原承租人不同意,则视为放弃了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可以与其他人建立租赁关系。 法律分析 租房合同到期的续租方式如下:1、租房期满时,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没有异议,则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确定期限;2、续租时,如果出租人合理要求变更某些条件,原承租人不同意,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可与他人建立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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