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 |
释义 | 1993年6月22日至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大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根据这个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24日印发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 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因离婚发生的公房使用权纠纷,本地区法规有规定或公房出租人同意法院确认公房使用权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以一并处理。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