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双方各负责怎么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一般的赔偿是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双方余下不足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的比例进行分摊总的损失款项。 一、交强险按什么标准赔付 交强险主要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只要被保险车辆在该事故有责任,医疗费用赔偿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限额为1万元。这些赔付标准不以双方事故责任为前提,不足额部分,双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认定的责任,有法院划分双方应当承担的比例。 二、主责,全责,被保险人赔偿怎么理赔 保险理赔是分开的,主要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1)交强险只要你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双方应由强制三责险承担的部分,你和对方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2)商业险理赔:(一般是扣除交强险理赔的金额的,按责任比例承担理赔)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一般赔偿为70%;负全责,保险公司一般赔偿为100%。 三、百分之三十责任怎样赔付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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