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也有共同义务。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应该用共同财产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另外,夫妻需要用共同财产支付日常家庭生活的费用,共同财产不足支付的,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费用进行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