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过招标的合同能否修改违约责任 |
释义 | 招标人与中标人对双方签订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能进行变更。 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哪些属于实质性内容以及变更多少属于实质性变更进行规定。 而违约条款往往是在出现争议解决时候使用的,并不属于商务条款,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修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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