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处理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当事人双方是可以协商赔偿问题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其对方当事人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对于仍不满意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对于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 2、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责任有异议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3、无异议的,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不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最后凭签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名字的协议书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结案书进行结案。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补开,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经过核查后道路的交通事故是存在的,那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予以受理,制作受案的登记表; 2、经过核查之后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存在,或者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范围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二、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理赔流程如下: 1、依据责任认定书,以自己对交通事故负的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赔偿数额,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部分由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 总而言之,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协议不成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法确定赔偿责任。 二、撞车后怎样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撞车后的处理赔偿问题,是需要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车辆维修费、车辆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的赔偿标准以及收费凭证上的价款不同,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对于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三、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谁先垫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是可以先由肇事者进行垫付的,或者是其保险公司进行垫付的,对于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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