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院离婚起诉多少钱 |
释义 | 一、在法院起诉离婚多少钱?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有哪些?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诉讼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方要到被告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原告方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被告方同意原告方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方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原告方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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