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判一个月可以监外执行吗 |
释义 | 醉驾被判拘役1个月的,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1、行为人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刑罚执行期限:罪犯应当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罚期限,具体的执行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和罪犯的情况而定; 2、行为表现: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应当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且有悔改表现; 3、家庭和社会关系:罪犯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应当稳定,不存在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情况; 4、适当的住所和就业:罪犯应当有适当的住所和就业,有能力自食其力,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5、未被拒绝监外执行:罪犯的监外执行申请应当未被执行机关拒绝,或者已经被拒绝但已经改变了拒绝的原因。 综上所述,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需要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也需要执行机关根据罪犯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如果罪犯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或者执行机关认为罪犯可能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就不能进行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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