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开评估公司需要的条件是: 1、有2名以上出资人,出资人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记录; 2、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12名以上专业职龄人员,且结构合理; 4、有公司章程; 5、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 6、机构名称符合要求; 7、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产评估资格须提供的材料: 1、资产评估资格申请书; 2、合伙人协议或公司章程; 3、合伙人、出资人简历; 4、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专职人员和人才交流中心签定的人事代理协议、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 6、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7、办公场地的证明; 8、新设立公司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已设立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9、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成立一般的公司,需进行注册资本认缴,携必要的资料到工商局办理登记。资产评估公司是专门的金融公司,成立条件比较严格,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应当采用普通合伙(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