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员工吃回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其赔偿损失;未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警告并且公示,通过扣除工资来弥补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