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能否要求延期开庭 |
释义 | 被告能要求延期开庭。在诉讼过程中,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之一是查明是否有延期审理。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不能出庭的,需要及时通知审判长,合议庭决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者中止诉讼。决定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诉讼的,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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