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是否要经公证处 |
释义 | 立遗嘱不是必须要做公证的,公证遗嘱是遗嘱的方式之一,此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几种形式,但是如果有条件,最好还是去做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一旦将来产生纠纷,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民法典中立遗嘱是否要经公证处 立遗嘱不是一定要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遗嘱是遗嘱的方式之一,此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等几种形式,但是如果有条件,最好还是去做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一旦将来产生纠纷,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不通过公证也会生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处分个人财产。效力方面,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规定如何在公证处立遗嘱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民法典规定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遗嘱没有公证只要是符合以下几个法定的条件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一、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第二、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三、立遗嘱人必须对其订立遗嘱里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第四、立遗嘱人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规定写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写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只是一种遗嘱的其中一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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