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期间的债务如何承担? |
释义 | 1、公司设立期间所生的债务,有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该组织承担,发起人或股东负连带责任;2、无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发起人或股东承担,其费用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中支付;如果公司成立,债务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3、公司设立过程中所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风险提示:公司因故未成立,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发起人之间应该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企业法人的设立人如何承担债务? 1、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2、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风险提示: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人依法筹办公司设立的各种事务,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公司能不能成立,以及成立以后公司的状况。所以,发起人对设立公司,应当承担法定的责任。 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风险提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公司的费用如何承担 设立公司产生的费用,若公司未能设立成功,则由发起人承担,如果是由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则仅由有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若公司依法成立,则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有:1、设立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登记申请书,场所使用证明,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4、公司办理备案。风险提示:设立分公司可能会有以下风险:1、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署风险,二是合同履约控制的风险。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3、抵押担保风险。 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如何承担? 1、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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