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信用卡管理罪构成要素:主体要素为个人,不包括单位;主观要素为故意,且意图为牟取非法利益;客体为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客观要素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分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主体要件为一般的个人,但不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都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