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持有居住证,可在杭州当地办理流动人口准生证 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就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记者从区人口计生局获悉,我区自2009年开始,已按照杭州市统一部署,对居住在萧山并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办理首胎准生证。 二、杭州流动人口准生证办理流程 据悉,流动人口要在萧山办理首胎准生证,需要提供六份材料:女方的《居住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怀孕证明;女方的婚育证明;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同时,在收到外地流动人口提交的这6份材料之后,区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情况属实后,发放准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