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方在离婚后是否可以居住在属于孩子所有的房子里?
释义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女方需征得孩子同意才可居住。父母可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享有房屋用益物权。离婚时,一方如负担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女方可以在经过孩子同意后居住,但如果没有抚养权,未经孩子同意则不可以居住。父母不直接享有子女名下房子的居住权,但如果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则可以享有对该房子的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7 19: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