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户口迁移本人去不去可视情况而定:     1、准予迁入手续,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2、户口迁出手续,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哪些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