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开审理的案件,保证人和其他公民可以到法庭旁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八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一、离婚官司家属是否需要回避 离婚官司家属不需要回避,如果离婚诉讼是公开审理的,家属可以不回避,参加旁听。但是,如果离婚案件被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同意不公开,其他与案件无关的人不能参旁听,家属需要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执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布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什么是公开审判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也就是说,法院开庭审判案件,除休庭评议这个程序是秘密进行的以外,其他审判程序即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判决的宣告,均公开进行,不仅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其他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