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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释义
    试用期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对于客观原因要体谅单位,但也有限度;对于主观原因,员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规定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要求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支付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员工应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单位发工资的时间,体谅单位。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不合理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内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1、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
    2、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如习惯性拖欠或者恶意拖欠,把员工的工资作为一直要挟,或者长期挪用工资用于其他用途,则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试用期一个月后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困难等客观原因导致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适当的延长单位发工资的时间,体谅公司。若是由于单位主观原因,不发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全额支付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原因是客观的,员工可以适当延长等待时间,体谅单位的困难。但如果是单位主观原因导致恶意拖欠工资,员工应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全额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理解和平衡双方的利益,为解决纠纷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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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2 15: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