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想走就可以走吗 |
释义 |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打暑假工签了合同想走能走么 可以走,但理论上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当初没有和用人单位讲清楚自己是暑期工,那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很有可能是需要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讲清楚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和暑假工签订的应该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辞职直接走可以吗 劳务派遣辞职能不能直接走要看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或者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立马走人。否则,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离开。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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