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级军士长为军士长军衔的最高级别。经过军事院校或士官训练机构培训毕业,准备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军士长学员,由院校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十五条 士兵军衔按照兵役性质分为: (一)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二)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照军衔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二)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三)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