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子女必须全到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如果被继承人神智清醒有遗嘱能力,自己去办就可以。如果被继承人因为身体原因神志不清是没有立遗嘱的能力的,公证机关也不会给办公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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