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释义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及期限要求:执行申请书、法律文书原件、身份证明、继承或权利承受证明、仲裁裁决书、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执行表、被执行人财产清单。期限包括一般执结6个月、确定承办人7天内、开始执行3天内、提供执行线索3天内、确定评估拍卖机构10天内、发出协助执行通知5天内。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和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法律分析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10、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二、执行申请期限是多久
    1、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2、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3、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
    4、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5、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6、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5日内。
    结语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身份证明等。此外,还需填写申请执行表,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等。执行申请期限也有所规定,包括一般执结期限、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等。在办理过程中,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9 9: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