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费用为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20万元以下不再交费,超过部分按0.5%计算。调解或撤诉可减半费用。费用分摊由双方协商,不协商由法院裁定。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不需额外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 2、如果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 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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