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民法典没有备案的二手房能否买卖 |
| 释义 | 一、民法典没有备案的二手房能否买卖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没有备案的,并不影响二手房的买卖,没有备案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出卖人要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实践中,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般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买家: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卖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 注意: 1、房屋被出租,卖方家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 2、委托代理人办理,受托的人除了准备上述的证件外,还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资料。 并且,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交接虽然不必要准备那么多证件,但要确定电表具体情况以及办理煤气、电视过户,还要将水表账单、电话宽带费用、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用等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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