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可以协商处理或向法院起诉,根据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分割方式:个人名下付清房款的属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赠与双方的除外。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在离婚分割时,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协议无法达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房产的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婚前或婚后一方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个人名下并付清房款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购买的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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