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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如何更改
释义
    拆迁安置补偿房的户主的变更,不像一般的房屋买卖,或者是房屋赠与的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简单,只能够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是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上面的签字人来亲自办理,然后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之后,五年之后才能够转让。办理流程,最好就是先去拆迁处办理申请拆迁和备案,将准备过户的人登记在案,然后按照过户的流程,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约,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一、房产赠与过户条件有哪些
    1、房屋赠与人必须拥有房产所有权,并且需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人所赠送出去的具体房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
    3、房屋赠与人和房屋受赠人一定要是一个完全自愿赠送,另一个完全自愿接受的状态,并且双方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或者是书面赠与合同,然后再去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和审核手续,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房屋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
    二、二手房如何过户手续
    卖房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结婚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当事人需亲自到房产登记部门签字。带着所有的文件和资料,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登记处办理过户手续。20个工作日后,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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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9 17: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