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不能兼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明确禁止公务员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并且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一定期限内,也不能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https://www.66law.cn/tiaoli/37.aspx#第四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