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走私犯罪中,涉及到动植物产品的走私行为,必须证明其是否违反了动植物检疫法规。证明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 检疫证明:如果涉及到的货物需要办理检疫手续,那么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可以成为证据。 2. 检验报告:如果涉及到的货物需要进行检验,可以通过检验报告来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动植物检疫法规。 3. 当地法规:根据当地的法规,可以查明涉及到的货物是否属于违禁品或受限制品。 4. 相关文件:如果涉及到的货物需要办理进出口手续,那么相关的进出口文件可以成为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禁止从有疫区出境或者进入无疫区、从未经检疫的地区或者单位进口或者出口动物、动物产品、饲料和其他物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法》第二十二条:“禁止携带、运输、邮寄、出口或者进口国家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邮寄、出口或者进口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微生物、病毒、农药、化肥、抗生素和其他有害生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欺骗有关检疫工作人员和鉴定机构,不得拦阻和阻碍检疫工作人员和鉴定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章履行职责。” 以上法律依据可以作为证明走私犯罪的货物是否违反了动植物检疫法规的依据。 |